欢迎光临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近日,在广东梅州梅县区某店铺,一楼充电的电动车突发爆燃,监控显示,短短2分钟内,电动车连环爆炸十余次。
浓烟充斥店铺,随后店主使用灭火器灭火,不料电动车再次燃爆,火花碎片喷出店外。
消防人员到场后用时一小时将火势控制。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有90%电动车火灾致命因置于过道楼梯间,电动车起火有多可怕?
消防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否则,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电动车火灾频频发生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
再次郑重提醒!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安全第一!
来源:梅州消防、央视新闻、广东消防等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英文网址:www.qmxf119.org.cn 中文网址: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网址
Copyright © 2019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网 黔ICP备2022008172号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