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当前时间: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搜索
搜索
>
>
>
2人获刑!违规组装充电引发火灾,致1死1重伤

消防资讯

资讯分类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消防资讯

2人获刑!违规组装充电引发火灾,致1死1重伤

  • 分类:消防预防
  • 作者:
  • 来源:中国消防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3-11-24 09:36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2人获刑!违规组装充电引发火灾,致1死1重伤

【概要描述】

  • 分类:消防预防
  • 作者:
  • 来源:中国消防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3-11-24 09:36
  • 访问量:0
详情

  近期,江苏省南通市海门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钱某犯失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六个月。

  事发经过

  2021年9月,被告人王某租赁位于海门某沿街门面经营足浴部,雇佣周某某负责现场管理,周某某及其幼子吴小某居住在足浴部内。

 

(资料图)

 

  被告人王某曾委托他人违规组装了一组锂电池用于非法捕鱼等用途。2021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安排被告人钱某将锂电池组搬运到足浴部充电,因电池故障无法充电。被告人王某经与电池组装人联系后,指使被告人钱某拆除锂电池组的充电保护装置后强行充电,致锂电池组异常发热,被告人钱某以电风扇吹等方式予以降温。

  当夜,被告人王某、钱某等人使用该电池组非法捕鱼。回到足浴部后被告人王某再次指使被告人钱某对锂电池组充电

 

  第二日早上5时许,锂电池组爆炸并引发火灾,被告人钱某及时逃脱,被告人王某被烧伤致轻伤一级,周某某被烧伤致重伤二级,吴小某被烧死。

 

  另,该起火灾造成凯迪拉克牌小型客车、东风牌小型客车、冰箱、饮水机、空调等财产被烧毁,受损价值12万余元。

 

  法院审理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钱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

 

  法院判决

 

 

 

(资料图)

 

  法院根据王某、钱某的犯罪性质和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中国消防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友情链接: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英文网址:www.qmxf119.org.cn   中文网址: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网址

Copyright © 2019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网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贵阳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3155号
X
X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消防知识  

      请扫码进入伟捷

      安居购线上商城

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