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当前时间:
搜索
消防资讯
资讯分类
消防资讯
- 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商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派出工作组赴湖南指导
-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加强对地铁等隐患路段排查
-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3年11月全国自然灾害情况
- 王祥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王祥喜:举一反三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 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应急管理部召开2023年全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
-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严厉打非治违 深查彻改隐患 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3年冬季全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预测
详情
自己的地盘着火,烧毁的东西,只需自己承担损失就行了?事实上,火灾事故是威胁公共安全的事,即使火灾未蔓延未损害至他人,同样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切不可心存侥幸!
案例一
钦州市灵山县一女子因用火不慎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一万元过火面积约28平米,无人员伤亡。
事后,当地消防部门联合县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上海浦东新区一农村自建房起火,过火面积20平方米。家中电器、物品被不同程度被烧损烧毁,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该起火灾由电气故障引起,火灾发生部位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管保护情况,熔断保护器保险丝被居民私自用铜丝代替。
经公安机关后续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过失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自己家中还是公共场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