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当前时间:
搜索
消防资讯
资讯分类
消防资讯
- 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商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派出工作组赴湖南指导
-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加强对地铁等隐患路段排查
-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3年11月全国自然灾害情况
- 王祥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王祥喜:举一反三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 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应急管理部召开2023年全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
-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严厉打非治违 深查彻改隐患 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3年冬季全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预测
详情
8月25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毕节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全市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共5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贯人员从《规定》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落实方法及法律责任、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特别是民众关心的哪些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宣贯人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规定》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此决宣贯会,大幅提升了监管部门及业主、使用人和物管单位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知晓度,为规范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