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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下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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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下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 分类:消防安全常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02 09:0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新规之下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概要描述】

  • 分类: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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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以下七种行为最高罚款一万元: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上述七种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要让电动车成为隐形的杀手,更不要电动车变成家人悔恨的泪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学会正确预防电动车火灾,给大家几个温馨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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