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官网
当前时间:
搜索
消防资讯
资讯分类
消防资讯
- 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商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派出工作组赴湖南指导
-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加强对地铁等隐患路段排查
-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3年11月全国自然灾害情况
- 王祥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王祥喜:举一反三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 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 应急管理部召开2023年全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
-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严厉打非治违 深查彻改隐患 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3年冬季全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预测
详情
违法造成火灾事故,罚 罚 罚!!!不仅仅是罚款,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还将负刑责。
案例一
2021年11月23日,烟台牟平区烟台怡雅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工人武某某因操作不当,将焊接过程中焊渣掉落至定型机烘箱附件,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
无独有偶
……
案例二
今年11月24日烟台牟平区春宏包装制品厂发生火灾,该单位员工王某擅离工作岗位,致使滚筒筛内部故障高温,引燃滚筒筛内可燃物引发火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该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无较大财产损失,属情节较轻,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也许你会问,过失引起火灾,还要负责吗?有人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会着火?但答案是:过失引起火灾也是要被处罚的,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文章中该起火灾起始于车主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属于过失引起火灾,未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烟台消防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