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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气温上升,大风天气频发,无有效降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较高,经综合研判,潍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发布森林火险等级橙色预警。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种进山入林,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乐民镇高山村委森林火灾案
2022年4月7日,乐民镇高山村委上高山村“大麓岐”发生森林火灾。经查,此次森林火灾是因村民覃某某炼山引起,该案由公安机关移交林业部门处理,林业部门已对违法行为人覃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文成县某村赵某某失火案
2021年1月2日,文成县某村村民赵某某在该村“马淋头”山上其农田里清理杂草时抽烟,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杂草堆后,离开现场,导致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森林资源损失。1月3日,赵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与受害农户达成谅解协议,并于当日被文成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月13日被移送起诉。
案例三:鹤庆“3·29”森林火灾案
2020年3月29日15时18分许,鹤庆县草海镇小水美1号桥12号桥墩鹤关高速项目工程处发生森林火灾,该火灾明火于3月29日21时许扑灭,过火面积40公顷。经查:该森林火灾系由鹤关高速项目农民工查某某在焊接钢筋工作中火花飞溅引燃旁边茅草,因风势较大无法扑救,而引发森林火灾。经法院审理,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请各级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森林火险形势,密切关注气象条件,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主动加强火灾风险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巡护巡查频次,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强林区线路巡护,强化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科学快速处置突发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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