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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在高层住宅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丰台区一物业单位和车主受到消防部门罚款处罚。
2022年7月28日13时22分,丰台区方庄街道芳城园一区6号楼8层发生火灾,现场燃烧物为楼道内停放的未安装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勘查,电动自行车整体过火,车辆后部烧损较为严重,初步判定起火原因系外来火源所致。
针对此起火灾,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作出行政处罚:北京首开方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对其罚款2万元;电动自行车车主林某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其罚款500元。
北京消防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时清理可燃杂物。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管理责任,每天开展白天、夜间两个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规充电、停放行为,及时搬离建筑内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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